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林岩)昨天,家住龙口市东城区的曲女士到超市去选购中秋节礼品。她看到超市内的杏仁露系列正在搞促销,标价签清楚写着,“促销零售价65元一箱”。曲女士觉得很合适,买了四箱还购买一些其它商品。晚上回家后,曲女士无意中拿出商场购买商品时的小票核对,发现小票上收取杏仁露价格竟然是70元。曲女士怀疑当时是不是自己看错了。第二天,曲女士特意跑到商场再去看标价签,这回看仔细了,标价签确实是65元,曲女士当场拿了商品的标价到龙口市消协投诉维权。
消协工作人员到超市联系到负责人后,负责人称由于中秋节前该品牌杏仁露销售量很大,促销商品已经卖完,刚刚补到的货物已恢复原价。由于售货员失误,未及时更换标价牌。经过消协调解,超市向曲女士赔礼道歉,退回多收的价款,并赔偿杏仁露一箱。
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商超购物要养成索要购物小票等凭证的习惯,并仔细比对商品零售价标签和小票,谨防遭遇“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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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口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