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划,2009年—2015年,烟台市计划开工治理24条中小河流,总投资6个亿。目前,烟台市已完成对8条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自2013年开始,在今后3年时间内,将对16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治理步伐加快,使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
部分中小河流存在
行洪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以及人为因素,导致烟台市中小河流的防洪基础设施薄弱,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河道防洪标准低。”市水利局发展规划建设科科长张雷介绍。由于年久失修,烟台市大多数中小河流域内,河床杂草丛生,设障严重,淤积抬高,河道过流、行洪等能力都大为降低,达不到设计防洪标准。洪水位较高时,经常出现渗漏,甚至发生管涌,冲刷滩地和农田,给河道正常行洪安全带来了隐患。
同时,人为因素对中小河流的破坏也很大。河道两岸工矿企业乱堆、乱放矿渣,沿河村中随意倾倒垃圾,围河造田,河床淤积抬高,主行洪断面逐年变窄,不能满足河道原有的防洪标准,极易造成洪水漫溢,而且污染严重,直接影响两岸居民生活及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部分流域内的部分河道人为乱挖采河砂、毁坏河床现象严重,直接危及河堤和桥涵的安全,极易造成河床冲毁、土地被淹、路桥塌陷的严重后果。
烟台市将加快
中小河流治理步伐
2009年9月份,水利部在各省中小河流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治理的范围为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米的中小河流。山东省纳入国家规划的中小河流项目共100个。其中,2009年—2015年期间,烟台市共要治理24条中小河流,总投资6个亿。2009—2012年,烟台市要治理8个中小河流项目;2013—2015年则要治理16条中小河流。
张雷向记者介绍,今年烟台市已提前两个月完成对芝罘区外夹河天桥—红旗西路段、栖霞市内夹河松山—臧家庄段河道、莱阳市五龙河流域宅科段河道、莱山区辛安河治理工程等8条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总投资2.1亿元,共治理河道70公里。
而根据国家规划,2013—2015年,烟台市开始对包括牟平区广汉河综合治理工程、招远市界河孙家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海阳市昌水河被姜格庄至东坊坞段治理工程、龙口市黄水河矫家河直流段治理工程、莱阳市蚬河芦儿港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蓬莱市平畅河大宫家至崔家段综合治理工程、牟平区沁水河玉林店镇尺坎村至宁海东系山村段治理工程、海阳市留格河大柴桥至唐山口橡胶坝段治理工程、莱州市白沙河沙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海阳市纪疃河吴家埠至东荆家村南段治理工程等16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规划总投资3.9亿元。
张雷告诉记者,由于时间紧迫,烟台市将加快步伐对16条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工作艰巨而紧迫,“当前,一个河流治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3个项目已经完成省有关部门审批,3个项目正在审批,其余9个项目将确保在明年10月前完成审批。”
治理后防洪标准
至少达20年一遇
据了解,中小河流治理主要进行河道整治、河势控导、河道疏浚和清淤、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为主。经过治理后的中小河流,则将集“防洪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于一身,使重点河流(河道)的防洪能力得到增强、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初步解决所在河流区域内的防洪安全保障问题。
“通过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河段)的治理,能够基本改变中小河流现状防洪除涝能力不足的局面,一定程度提高中小河流的防洪除涝能力,使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张雷说,随着烟台市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的逐步实施,烟台市的防洪体系逐步完善,整体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结合防洪非工程措施的运用,可大大提高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和全市低于洪灾风险的能力,可有效保护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周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同时,中小河流建设项目实施后,可改善引蓄水条件和供水水质,有力与改良土壤,美化环境、调节和改善地区小气候,有利于资源的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将会对河道水环境、沿线生态环境及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起到明显的改善作用,其生态效益显著。
YMG记者姜晓通讯员吴晨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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