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于明君)2012年烟台市在龙口、蓬莱两市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两个试点市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2012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所有5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均让利7000多万元。
医院两天少赚两万多
昨日,记者走访龙口市中医医院了解到,老百姓看病买药省了不少钱,从中真正得到了实惠,对取消药品加成、药价降低15%的改革政策纷纷表示认可。
昨天,记者在龙口市中医医院见到了来拿药的市民曲民成。“我的牙不好,做了拔牙手术,医生给开了点消炎药,今天过来拿药。”曲民成告诉记者,现在,尼美舒利胶囊26.65元,而原价30.65元;潇然一盒原价27.3元,现价才23.74元。
龙口市中医医院院长胡英善告诉记者,接到改革的通知,2012年12月31日上午十点半,医院工作人员就对1200余种药品、1700余批次的药品价格进行手工录入系统,且随调随执行。经过统计,1日该院药品收入为80549元,2日为85643元,分别减少收入12082.35元、12846.45元。“这次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从药品角度降低老百姓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负担。”胡英善说。
5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2年,龙口市和蓬莱市被确定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辖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龙口和蓬莱两个试点市的5所县级公立医院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础上,2012年底前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政策。
龙口市和蓬莱市还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了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并明确规定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实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虚高药价,严格控制非常规规格和价格畸高品种进入药品目录。
手术费麻醉费提高30%
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会同卫生、人社等部门在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烟台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方案》,龙口、蓬莱两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即:住院诊疗费由现行的每天2元/人调整为每天20元/人;护理费:三级护理由现行的每天3元/人调整为15元/人,二级护理由现行的每天6元/人调整为18元/人,一级护理由现行的每天9元/人调整为25元/人;普通床位费由每天18元/人调整到24元/人;一室三床的非普通床位费由每天20元/人调整到24元/人;手术、麻醉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30%。考虑到县级医院的门诊诊疗费医保不报销,因此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未对门诊诊疗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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