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丁士甫等19户(名单附后)使用的宅基地,因旧村改造,于 2012年12月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19户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现公告废止松岚村丁士甫等 19户所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特此公告
龙口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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