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9月 15日14:3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位于龙口市黄城中心街两侧龙鼎广场A5 座商业楼110 铺,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 205.45㎡,证号:龙房权证黄城字第201301322号。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竞买人应在2015年9月 14日 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龙口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607230020100044701),并于2015年9月14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5354238077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638号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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