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的港湾,一套房温暖一个家。“十一五”期间,烟台市住房供应坚持市场机
制与保障机制相结合,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初步构建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及廉租补贴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5年来累积为1.5万余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受益家庭增加了一倍。
1.5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梦圆
今年9月底,市民刘明凤办理了锦绣新天地经济适用房购房手续。“了了心愿了,能不高兴吗?”刘明凤笑着说。她今年50岁了,这些年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单位的房子中,仅有27平方米。这次她申购锦绣新天地经济适用房,一次成功,并现场选购了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大房子。“十一五”期间,像刘明凤一样圆了住房梦的家庭还有很多很多。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5年来烟台市已累计为1.5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十五”期间,全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累积建设约7000套。5年时间,全市受益住房保障的家庭增加了一倍。
期间,市中心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累计投入资金近50亿元,组织实施了锦绣新城一至四期、锦绣花园一期、锦绣好家一期二期、锦绣新天地等4个集中建设项目,累计为困难家庭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12110套、111万平方米;安排部署了9个联动建设项目,可提供保障性住房4111套、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山水龙城、通世新城、柏林春天等3个项目已提供保障性住房884套;累计为3399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分户基础档案,为今后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住房保障体系初步构建起来
烟台市住房供应一直坚持市场机制与保障机制相结合,两条腿走路。对社会高收入群体,支持和鼓励通过市场途径购买商品住房;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优惠的建设供应政策,提供经济适用房;对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两种方式提供廉租住房。五年来烟台市住房保障及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廉租补贴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烟台市坚持把政策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国家、省的政策规定,结合烟台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公布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各项标准。去年又重新修订了《烟台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烟台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在保障范围划定上,对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住房政策,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达到应保尽保,2008年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及人均年收入83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廉租住房实行“零房租”政策;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配售经济适用房,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互衔接。同时,烟台市还把高端人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残疾人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计划,通过多种方式给予优先解决;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和军队职工,每年按5%-10%的比例定向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力求实现对各个层次的无缝衔接。
创新模式做大切好“民生蛋糕”
近年来,烟台市从建设机制、优惠政策落实、协调监管措施等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针对市中心区土地资源有限,群众住房需求千差万别的实际,烟台市创新建立了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多途径齐头并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在优惠政策落实上,烟台市对于集中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优先供应,一律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项目红线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在协调监管措施上,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安排明确可行的建设目标,交由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统一下达计划,各县市区均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建立保障性房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相互密切配合,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共同推进建设。特别是对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安排专人逐个调度,重点项目现场督导,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保障房这块民生蛋糕做到了,如何切好?这些年,烟台市坚持规范供应程序,完善供应机制,努力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确保政策落实到最需要保障的家庭。全面摸清底数,创造性地建立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申请住房保障之前,必须办理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提前为每户家庭建立基础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按项目分期分批供应的方式,把住房供应与房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项目成熟一个供应一个,使住房供应工作步入常态化,真正把建好的房源第一时间供应到低收入家庭;严格供应程序,建立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实行街道初审、区级复审、市级认定,在审核认定后两次进行公示,层层把关,规范管理,切实做到阳光操作。
“十二五”继续做大安居工程
民心工程是个圆,永远没有终端。住有所居,这份承诺不会改变。下一步,烟台市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做到把住房保障与社区建设、管理结合起来。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烟台市下步按照保障需求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继续健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把好准入和退出关口。在准入关口上,健全申请、审核、排序、公示、轮候等制度,严格审核认定申请家庭的资格,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保。在退出关口上,建立经济适用房上市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廉租住房的后期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廉租住房。在此基础上,对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在现行保障政策范围内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烟台市也已摆上议事日程,下步将积极启动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重点面向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实现住房保障“提标扩面”,相关政策意见今年有望出台。
目前,烟台市正在着手编制“十二五”期间的住房保障规划,力争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围绕这个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进一步提速。具体分两条线来抓:一条线是市中心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重点推进锦绣新天地、锦绣新城四期、锦绣好家等集中建设项目,跟踪督导由开发企业代建的联动建设项目。另一条线是其他各县市区,由当地政府(管委)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同时,将发挥货币补贴政策灵活高效、便于退出的优点,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家庭货币补贴的力度。全市目前已有2400余户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范围,今年还将新增1300户。同时,对当地房价不高、财力允许的县市区,允许采取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政策,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YMG记者侯召溪
通讯员葛振鹏于佳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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