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话费送话费”、“买手机赠话费”……电信市场的激烈竞争,令各种有关话费促销的活动络绎不绝。然而,不少话费促销活动却暗藏“猫腻”,市民如一味任推销员帮助自己挑选话费套餐,往往一些手机并不能使用的功能也被列入收费清单。
家住市区的市民小舟,就遇到了这种事儿。
一不留神被强收10元服务费
7月30日上午,市民小舟通过热线找到记者,诉说自己遇到的一件窝火事儿。
近日,某机关小舟帮朋友交话费的时候,看到某公司推出“交100元话费送50元”的优惠
活动,小舟觉得自己的话费虽然还有些,不过“送50元”的优惠吸引住了他。在业务员的耐心细致的介绍后,小舟虽然不是太明白,但还是在服务人员热情的“帮助”下,完成了相关表格的填写,出示了身份证,签了名。
小舟美滋滋地回到单位,怀着喜悦的心情给同事“公布”了话费优惠政策,感觉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然后,他细细研究起来发现,赠送话费是有条件的,必须开通两项新业务,两项业务的费用每个月需要10元钱。“开通新业务也没有问题,但是令人可笑的是,开通的新业务,我的手机根本就不支持,这也太离谱了。”小舟说,“一个月需要多花10元的冤枉钱。”
当天,小舟找到服务人员。“我的手机根本就不能支持的
业务,给我加上有什么用?”小舟说,“我要撤销这种‘可笑\’的新业务。”服务人员表示,所有事项都是经过小舟本人同意的,白纸黑字都签在合同上,不能撤销。
警惕手机流量被“偷”
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烟台市有关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的投诉多达207件,申诉115件,咨询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92%,增长速度迅猛。消费者投诉或申诉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收费不透明、流量使用不知情、信息收费难取消、多收费用返还难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有关手机上网流量被“偷”的案例占到通讯类申诉案
件总量的1/3。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未使用游戏或网页产生流量的情况下,手机就不会显示使用流量。但电信企业却显示使用流量的话,消费者可以直接咨询电信企业,如果电信企业未退还流量,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找工商部门进行协调。“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市
民的手机被各种软件‘偷\’流量却全然不知。面对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定期去电信企业查询自己的流量使用情况,关闭一些不使用的业务或服务,避免流量被‘偷\’。”
YMG记者孙淼通讯员衣学红胡艳梅
优惠“项目”要仔细看清
小舟为了讨回公道,找到本报。本报记者联系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共同调查发现,赠送话费必须要开通一段时间的新业务,但是像小舟遇到的情况也确实欠妥。“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应该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要开通的新业务,而且应该同时推出几种业务,让消费者自由选择。”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称。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经营者的服务公约和宣传资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经过消协的耐心调解,最终,这家电信企业工作人员同意更换一款适合小舟的新业务。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有很多市民像小舟一样,在接受服务的时候,并没有搞清楚所要优惠的“项目”,就盲目签订了协议。有
的消费者“被享受”的服务项目,到优惠期结束,也不知道取消,还以为到期会自动停止,以至于继续白白缴费。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任何商家推出优惠活动,都是在考虑了本身利益的基础上。电信企业推出优惠活动,大多是因为推出了新业务或服务,当优惠期一过,就要收取费用。
从申诉的人群来看,城市和农村的中老年人较多。“这部分人群对固话、移动电话了解不多,往往听信促销员的一面之词。”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看清电
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附加条件就签字。”在此,12315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弄清楚优惠活动包含的相关的附加条件,不要盲目签字,给自己留下“后患”。消费者还可以经常到有关的营业机构查证一下自己的消费项目,避免产生错误的费用,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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