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王小丹通讯员曹阳)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2012年烟台贺年会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展示“烟台贺年会”整体风貌,记录贺年会精彩瞬间,推动冬季旅游摄影作品创作,由烟台市旅游局、烟台日报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烟台市新闻摄影学会承办,各县市区旅游局协办的2012“烟台贺年会”旅游摄影大赛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开赛”。欢迎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游者、广大市民亲身体验“烟台贺年会”风采,积极投入创作,踊跃参赛投稿,展现“葡萄酒城、休闲之都、仙境烟台”的多姿多彩,一起来拍摄“我们的节日”。
参赛作品要求:①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烟台市境内拍摄的、能够展现烟台贺年会元旦、春节、元宵三大节点期间主推的旅游活动和冬季旅游景区风光等内容。②参赛摄影作品要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提倡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具有感染力强、传播价值高、拍摄角度独特的作品,追求具有视觉冲击力和震撼力的代表性旅游摄影作品。征集的作品必须是在大赛举办的时间内所拍摄。③参赛作品,数码、彩色片、黑白片、反转片均可,单幅、组片不限,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底片和电子文件必须做成jpg格式,文件不小于6兆,分辨率不低于500dpi的光盘)。④摄影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同时报送光盘,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⑤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⑥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画册和影视、网站等传媒及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给作者支付稿酬。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烟台市旅游局。
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月7日,作品评审时间:2012年2月8日至2月9日。本次摄影大赛将邀请省内摄影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审,评出金、银、铜奖及优秀奖。金奖1名,奖金3000元/人;银奖2名,奖金1500元/人;铜奖3名,奖金800元/人;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人。
参赛作品请寄送:烟台市毓西路17-2号烟台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电话:6253679,邮箱:yt6253679@126.com。(参赛作品需填写报名表,请标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手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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