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以前,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征收,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执行3%的征收率。新政策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目前对蔬菜流通环节所征收的3%及13%的增值税将全部取消。
烟台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介绍,目前该超市还未接到该通知,但是商超企业销售蔬菜一般要按13%缴纳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市民最关心是否会显著降低蔬菜价格。11日上午,在市区红利市场记者看到,各种蔬菜的价格并未有太大变动,蒜苗4.5元/斤,芹菜3.5元/斤,芸豆5元斤,与之前不相上下。
对此,有关专家解释,实际上,目前蔬菜流通链条上的生产者、经纪人、运输户、批发户、小规模经销商等都早已不收增值税。新政策实施后,取消的增值税规模应该并不大。一位超市负责人介绍,蔬菜的利润原来就很低,免征增值税菜价下降的幅度也不会很明显。
“与超市、蔬菜配送企业以及批发企业比较,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于农民销售自产蔬菜、个体户小菜摊以及蔬菜早市等原本就不用缴纳增值税的业户来说,几乎没有影响。”据幸福蔬菜批发市场的管理人员介绍,该市场的业户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需要交纳房租、车位等费用,并不交纳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能起到不小的积极作用,例如此项政策将会进一步加大农超对接的力度。”也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正值冬季,蔬菜的价格原本就偏高,到了年底也是蔬菜的需求旺季,蔬菜价格不会因免税政策出现明显下降,近期蔬菜价格还有可能不降反升,但是长期利好。
YMG记者王鸿云通讯员王文惠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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