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96110告诉记者,她是一家门头房的店主,门头房的广告牌掉下一块,不巧砸到了路边停着的小轿车上。而这块广告牌是2009年芝罘区城管局聘请安装公司统一安装的。她认为,应该由安装的部门承担责任。
◆天上掉下广告牌
记者接到爆料后,来到位于环山路附近的现场,被砸中的是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的车灯部位,车前黑色碎末散落一地。再看头顶上的门头牌匾,一半掉在地上,一半还在上面晃动。
“我这也太倒霉了吧,真是祸从天降,幸好自己没在车上。这太吓人了。”车主张先生气愤地说,他刚停下车两分钟,去买点东西,突然听到一声响,往外一看,一块广告牌砸到了车上。“要是砸在人头上,要了命了。”不少围观路人感慨。
虽然人没事,但是砸这一下的损失也不小,大灯已经不能用了,修理费少说也得上千块钱。门头房店主王女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蒙了。“广告牌砸到人家的车,肯定是我们的责任,但是这个广告牌不是我们安的,是2009年城管局统一安装的,现在出现问题,他们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吧。”六神无主的王女士拨打了96110咨询。
◆牌匾由城管安装
芝罘区城管局环艺处杨主任告诉记者,2009年确实开展过门头牌匾整治活动,拆除了一些违规的、破损的门头牌匾。
“当初环山路上一些小店就在铁架子上弄块牌子,不美观也不安全。为美化市容、提升品位,我们根据商户不同的经营类别,制定了六种方案供商户选择,材质主要是铝塑板加金属字、亚克力发光字,每种方案的颜色、样式都有一些差别。”杨主任告诉记者,当时商户们都认为统一换门头牌匾是件好事,积极响应,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免费为商户进行了制作、安装。
“门头牌匾自制作安装之日起,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归商户了,安装制作公司负责两年的质保。过了质保期后再出现问题,由商户自己负责,如果需要重新设计、安装,应当到城管局来办理审批手续。”杨主任告诉记者。◆律师说法
烟台的风格外大,尤其到了冬季,风雪常常摧毁不少广告牌匾,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邓崇海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应该由门头牌匾的使用人承担责任。商户王女士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如果合同里有相关规定的话,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门头牌匾的制作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里应该会规定保质期,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等。如果过了保质期,所有人有义务进行看管、加固。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保质期以及责任划分的话,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邓律师说。
·YMG记者杨春娜·
新闻推荐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第一次读到这样的诗句,让我对冬天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为我固执的喜欢冬天找了个借口。而我最快乐的回忆也是和雪有关。那是去年...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