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芝罘区城管局出台了露天烧烤管理办法,将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容、不影响消防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批设大型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少量依店经营的夜间露天餐饮摊点。与此同时,与环保、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空地)从事露天餐饮经营的摊点。
◆啤酒广场,需远离居民区
记者从芝罘区城管局了解到,今年将批设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经营的夜间露天餐饮摊点两种形式,硬件设施档次较高的优先准入,审批日期为4月9日至5月30日,经营日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经营时间为每天18:30至24:00。
消夏露天啤酒广场需要位于大型广场或闲置场地内,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不得占用城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不得侵占、圈压、损坏公用设施;不得设置在居民区、校园、医院周边,不得设置在绿地、树林内;经营场所内具有公厕、排水、照明、消防等相关设施;配备垃圾容器,经营时须用地毯、地板革、防雨布等铺覆地面,不污染地面,保护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在地洁、人走地清;符合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有餐饮店面的市民,也可以依店经营夜间露天餐饮摊点,但是必须以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宾馆为依托,在室内进行食品加工,室外营业面积20-50平方米,餐桌椅不超过10套,严禁在店外摆放烧烤炉具等餐饮加工设备;不得侵占、圈压、损坏公用设施,人行道保留1.5米以上的通行空间;不得位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设置在居民楼下;不得设置在校园、医院周边;符合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近日起整治违规烧烤摊
近日起,芝罘区城管部门将与环保、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空地)从事露天餐饮经营的行为,规范已审批的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经营的夜间露天餐饮摊点的经营秩序。
执法过程中,实行渐进式执法方式,以影像形式固定相关证据,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依法证据保全经营工具并进行罚款。
“夏季,市民有吃烧烤、喝啤酒等消夏需求,但是违章设置的露天餐饮特别是露天烧烤,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影响市民休息、破坏环境卫生、影响交通、影响市容、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希望通过规范设置,使市民尽情享受露天烧烤带来的畅快。
经营申办方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办啤酒广场者,请于2012年4月9日后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芝罘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如下:
1、提交相关申请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啤酒广场或依店经营的夜间露天餐饮摊点平面位置示意图,现场实景照片及设置效果图;③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或相关权属证明;④如实填写《消夏啤酒广场申办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空地)申请表》等,并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
2、核查、审批: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实地勘察和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批设条件和总体规划的,不予批准;对符合批设条件的,依法收缴相关费用并发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空地)许可证。
另外,拟在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内从事餐饮经营的市民,请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芝罘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YMG记者杨春娜通讯员张昌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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