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董方义通讯员袁圣凯李娜)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修改决议》开始实施,现在,“醉驾入刑”刚刚满一年。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一年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6458起,醉酒驾驶234起,其中以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228起,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77人次,判决71起。一年来,通过对酒驾、醉驾“零容忍”重拳打击,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酒后违法行为发生量与同期相比下降了30%。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酒后驾驶作为诱发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市交警支队一贯重视严厉打击酒后违法行为,自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做到了对查获的醉驾者全部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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