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王善浩)记者昨日获悉,4—5月,烟台丽华妇科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被给予处罚。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切勿轻信非法医疗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为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减少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群众造成的误导和伤害,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了对烟台市各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仅4、5两个月就监测各种医疗广告近百条次,受理群众举报十余条次,经核实有17家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建立京沪鲁妇科名医堂,有全国著名专家定期坐诊……”日前,烟台丽华妇科医院在某电视媒体的一段视频广告,涉及介绍治疗各种疾病、宣传医疗技术、专家患者形象等超出医疗广告证明审批内容的行为,被烟台卫生监督所医疗广告监测“捕捉”。经市卫生监督所调查核实认为,该院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超出了省卫生厅核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广告成品样件的内容,擅自加入了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
针对烟台丽华妇科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行为。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对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签署了不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承诺书》,并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分。
据了解,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违法医疗广告会误导群众的正常就医,往往还会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后,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权益为己任,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在此,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莫轻信非法医疗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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