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乔惠)区委中心组读书会暨半年工作调度会议召开后,芝罘区民政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福利体系,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救助能力,使我区民政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发放城市低保金1840多万元
区民政局建立健全低保标准科学制定、动态调整、自然增长机制,不断规范救助对象、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840.9万元,累计保障65656人次。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及时准确地发放各种救助。为1160人办理了城乡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336.85万元,发放爱心超市购物卡112.6万元,发放爱心药券70.4万元。将城郊居民区1855户2725名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低保生活保障范围,低保金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将城郊居民区五保对象纳入城市“三无”供养范围,并已全部接入福利院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80元。
新增8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推动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的“补缺型”福利事业,兼顾发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惠型”福利事业,形成以家庭为主、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育孤、助残等综合的社会福利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思路,我区今年新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处,其中3处已经建设完成,其余5处计划今年10月底以前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下步,培育东沟、开源、珠玑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社区活动提供场所。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8处,养老床位3430张。今年又新批筹建养老机构3处,其中1处已交付使用床位100张,另外2处均处于正在建设装修阶段,计划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力争全年新增养老床位400张以上。继续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互助点,全区居家养老互助点总数达到100处。
加大对高龄老人的扶持力度,争取政策和资金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在继续推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和失能老人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将80岁—8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90岁—9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补贴计划在重阳节前发放完毕。加大对孤儿、城市“三无”人员帮扶力度,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518元,机构养育儿童的供养标准是25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是780元/月。
启动烟台市中福居家养老呼叫中心运营,为芝罘区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安装“一键通”呼叫设备,并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为老年人及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商品配送、搬家服务、家电维修、医疗服务、生活百事等10个大类、50多个小项的涵盖居民生活各方面的服务,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双拥工作站达到34个
积极推进体系建设,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上半年,各街道、园区共开展军地座谈会和联谊会23场次,优抚对象座谈会13场次,慰问驻军28家,优抚对象986人。完成了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并举办了2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的技能培训班,解答了相关的政策问题,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签订了协议,自主就业补偿金现已全部发放完毕。新建了双拥工作站3个,双拥示范单位4个,使全区的社区双拥工作站达到了34个,双拥活动基地和培训基地13处,双拥教育基地2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援助中心1处,建立了2600余人的双拥志愿者队伍,挂牌的部门行业拥军单位达到了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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