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印发的《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出,烟台市将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将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学校、卫生所等改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建立一批示范性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力争到201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处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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