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阳节对老人们来说有些不一样,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的首个法定老年节。关于“常回家看看入法”等热门话题喧嚣过后,老人们是否得到了更多的关爱,是否有老人依法维权?重阳节前,记者专访市老龄办、市老年福利中心负责人以及律师,听听他们的说法。
市老龄办主任巴信崇———政府和老人都有法可依了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今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3个多月。新法出台后,对整个老龄工作部门、老年人乃至全社会都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修改后的法律,明确了我们部门的职责,相比之前督查协调的力度更大了,工作的开展也更加顺利。”巴信崇说,“对于老龄工作部门而言,这是最大的好处。”
烟台老龄事业的开展,一共涉及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等36个相关职能部门。新法颁布后,老龄工作既有法可依,部门间相互配合的力度也大大增强。
对老年人而言,社会福利制度、养老制度等,都实现了有法可依。老年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本“空巢”老人无人照料,权益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如今有了“常回家看看”的规定,使老人在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的慰藉。“可以说,新法对于老年人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巴信崇说。
市老年福利中心主任于永军———扳着指头盼子女的日子少了
随着养老观念的改变,把父母送进养老院的做法,越来越被认同。在福利院工作三年半的时间里,每次看到老人数着手指头盼望子女的神情,于永军心里都会有些难过。福利中心有近900名老人,有的子女仅节假日探望,还有极少数外地子女一年半载来一趟。看到别人的子女来得勤,这些老人会闷闷不乐。这种情况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后稍有改善。“就拿这个中秋节来说,大多数子女会来养老院陪父母过节,平时还有很多义工来探望。”于永军说。为了排解老人的情绪,福利中心在综合楼内建起了老年大学,组织老人唱歌跳舞绘画,课程安排得满满的。但是老人的情感需求,却不是唱歌跳舞能满足得了的。“还是需要子女常来看看,跟老人说说知心话。”于永军说。
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磊———父母子女的纠纷少了
今年5月,一位91岁的张姓老人来到西政律师事务所,声称要跟89岁的老伴离婚。“他离婚的理由竟然是老伴朝他发脾气。”张中磊有些吃惊。详细了解情况才知道,老人有三个孩子,已经半年多没回家,老两口都有些怨气,只能朝对方发火,导致冷战好多天。
张中磊给老人大儿子打去电话,听说父母要离婚的消息,大儿子十分吃惊。“我们也有孙子,自己都顾不过来了,所以才没回去。”大儿子放下电话后,赶回父母家。之后,三个子女与老人签订了协议,三人轮流回家探望,老人离婚的念头也打消了。
不过张中磊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铺天盖地的舆论宣传,让子女赡养关爱老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这种父母子女的纠纷反倒少了。
“常回家看看的标准确实不好判定,但是如果有老人认为子女没有照顾好自己,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可以起诉。法院会根据老人的身体、精神情况进行判决。”张中磊说。YMG记者杨春娜逄苗通讯员焉轩
刘盛兰老人在老年公寓吃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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