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国军)一名大货车司机到烟台港送客人坐船,候船期间在外喝酒因为座位拥挤,司机胡某竟借着酒劲持刀砍伤对方,并连劝架者也一起砍伤。近日,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我当时太冲动了,就是喝酒惹的祸,真心和对方说声对不起。”胡某在法庭上懊悔不已。今年40多岁的胡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今年5月份,胡某要送一位老乡坐船回东北。买好船票后,两人在码头附近找了一家东北菜馆坐下小酌。三杯白酒下肚,胡某开始晕晕乎乎。此时,有3名小伙进入饭店吃饭,准备坐到胡某的邻桌。
因座位之间空间太小,过于拥挤,其中一名小伙孙某将椅子向胡某方向推过去。正喝在兴头上的胡某被孙某的这一举动惹恼了,“挤什么挤,找死吗!”胡某开始破口大骂。“都是出来吃饭,别上火啊。”在朋友的劝说下,胡某转过身继续喝酒。原本以为没事了,可过了没多久,矛盾升级了。胡某感觉总是有人挤他,并且坐得也不舒服。喝完最后一杯白酒,胡某从腰间拔出一把砍刀,二话没说砍向坐在自己背后的孙某。
孙某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当头一刀,自己的左侧额头顿时鲜血直流。和孙某一起吃饭的朋友刘某一看不好,立马上前劝架。可没想到,胡某借着酒劲将劝架的刘某的左手也砍伤。
饭店老板一看不好,立马拨打了110。众人将胡某劝住,并将受伤的两人送往医院。被警察带到派出所的胡某称,“是他们俩找事在先,我是自卫。”
从医院得知,孙某的头部缝了将近10针,留下了一条长近10厘米的伤疤。而劝架的刘某左手小拇指肌腱断裂,两人的伤势都已构成了轻伤。胡某万般后悔,分别赔偿了两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持械故意伤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胡某当庭认罪后,积极赔偿了两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最后,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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