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区园林市政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区园林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市区公共绿地和40条主次干道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上曲家苗圃和西沙旺苗圃的管理工作,负责西炮台公园的养护和代夹河指挥部对夹河生态园进行养护管理,负责风景林地墓地(包括大南山林区、上曲家苗圃公墓林区、西炮台公园和烈士陵园区)的管护以及山林防火工作,负责市区行道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市区绿地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社区绿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防汛以及8条主次干道的清雪防滑工作。
问:区园林市政管理处如何对绿地进行养护?养护标准是什么?
答:近年来,区园林市政管理层完善了《绿化管理规章制度》,绘制了《芝罘区绿地分布图》,将全区公共绿地分为3部分,一是将适宜环卫作业的部分公共绿地交予环卫处进行管理,实现了“一把扫帚扫到底”;二是将郊区的部分绿地面向社会招投标,由有经验的专业园林公司进行管理;三是对绿地实行分片,实现定员、定岗、定责,做到每片绿地都有专人养护。
对公共绿地的保洁标准为:绿地环境卫生清理要及时到位,行道树穴、绿篱、绿地、甬路、广场内无污物、垃圾、石块、粪便等;绿地内、行道树树穴、广场、甬道等无明显杂草、落叶、寄生植物和攀附植物等;行道树及绿地植物无悬挂物及白色污染;园林广场、甬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雪;园林小品、园林设施要及时保洁,无乱贴乱画;及时清理因施工、修剪、砍伐等产生的垃圾和因灾害性天气(汛期、大风、大雪等)产生的断枝断树。
公共绿地的植物修剪标准为:绿篱、模纹新梢萌芽要随长随剪,做到直线要直,曲线要平滑光洁;层次分明,无明显凹凸;特殊造型植物要求按艺术要求进行修剪,圆形光滑、方面平整、曲线流畅;要根据生态习性,合理修剪,留枝均匀,疏密适应,剪去交叉枝,徒长枝,病虫枝,枯死枝,下垂枝,剪口平滑,树形丰满,叶茂、果多、花繁;及时修剪植物枯死枝、杂藤攀绕物等;科学、合理、及时对行道树进行疏枝、短截、抹芽;行道树修剪要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修剪,整形美观,树形丰满,做到叶茂、花繁、果多、型美;草坪修剪要及时,达到外观鲜绿明亮,边缘整齐清晰,长势旺盛,平整美观,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颜色正常茂盛不枯黄,无杂草、杂物。
如果发现小区内绿地脏乱,应如何处理?
答: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绿地应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由物业公司进行清理,无人管理的社区绿地应向小区所在的办事处反映情况由办事处进行处理。单位庭院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根据区政府〔2012〕8号文件的规定,有物业管理或单位庭院的社区绿地,办事处均有督导其管理单位进行整治的权利。
问:我是新建楼盘开发商,我们建设楼盘过程中需要占用绿地开路口,如何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占用城市已绿化用地、伐移树木花草、迁移古树名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配套绿化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应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区城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其办理条件为:1、提出书面申请;2、提交有关材料;3、现场勘查;4、审核同意;5、发给《绿地占用、树木伐移、移动设施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办理程序是:1、受理申请材料;2、勘察现场;3、审核;4、审批;5、报批;6、缴费;7、颁发许可证。
申请材料为:1、书面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出具原件一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由规划部分出具)3、施工平面图(复印件1份)
区园林市政管理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的办理,准予开工占用绿地。
问:请问占用绿地如何进行收费?
答:收费依据:1、《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施行办法》2、烟台市人民政府令《关于收取城市绿化补偿的批复》3、烟台市物价局《绿化价目赔偿表》
收费标准:根据烟台市物价局制定的《绿化赔偿费价目表》,树木规格不同补偿价格不同,落叶乔木每株补偿最低30元,直径15厘米以内每增加5厘米赔偿增加10元,直径15厘米以上每增加2厘米,赔偿费用增加一倍;落叶灌木直径50厘米以内的每丛赔偿30元,直径为50-80厘米的每丛补偿40元,直径为80-100厘米的每丛赔偿50元,直径100厘米以上的,每增加5厘米,赔偿费增加20元;常绿树木高度为100厘米以内的,每株赔偿10元,高度为100厘米-150厘米的,每株赔偿25元,高度为150厘米-200厘米的每株赔偿50元,高度为200厘米-250厘米的,每株赔偿80元,高度为250厘米-300厘米的,每株赔偿120元,高度为300厘米以上的,每增加20厘米赔偿费增加一倍;常绿灌木直径30厘米每球补偿1元,直径为30厘米-50厘米的,每球赔偿5元,直径为50-100厘米的,每球赔偿10元,直径为100厘米以上的,每增加5厘米,赔偿费增加50元。
办理窗口:审批中心区城管局窗口咨询电话:6662717
问:我在市区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一棵树,应拨打哪个电话告知?
答:拨打区园林市政管理处监督检查科电话6662717告知,在现场等待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勘察,根据绿化赔偿价目表确定赔偿金额,到区园林市政管理处监督检查科办理赔偿手续。
问:如果发现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损坏绿地、树木以及绿化设施,应如何处理?
答: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城市绿地内严禁挖坑、采石、取土、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放养家禽、采摘花草、践踏草坪。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损坏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芝罘区支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以罚款。如果不服从该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向芝罘区人民法院起诉。
问:每到夏天,小区里的大杨树就会有很多小虫子,有的时候园林工人会来打药,有时候不打药,请问我该找谁处理?
答:对于病虫害的防治,区园林市政管理处一直坚持“早动手,早预防,全防控”的工作理念,从4月中旬开始,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采取错时防治的办法,白天开展疫情检查监测,凌晨3点半到7点半辖区居民上班高峰前组织车辆人员上路喷洒农药,将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压缩到最低限度。
区园林市政管理处主要对市区40条主次干道的行道树、公共绿地和无人管理(经区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普查认可的无物业管理或无单位管理)的社区绿地进行病虫害防治,通过分段巡查、实时上报、动态监测等措施,及时监测辖区绿地植物病虫害情况,同时对社区居民投诉的病虫害情况及时响应,尽早安排对社区大树进行病虫害防治。如果居民所在的小区有物业管理,应首先拨打物业公司的电话进行处理。病虫害投诉电话:6253238
问:我家楼前大树一刮风就打窗户和屋顶,如何申请修剪一下?
答:可以拨打区园林市政管理处电话:6253238
区园林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处理对市区40条主次干道行道树以及无人管理(经区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普查认可的无物业管理或无单位管理)的社区行道树等投诉的处理,如果居民所在的小区有物业管理,应首先拨打物业公司的电话进行处理。
区园林市政管理处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及时到现场进行勘察,内容包括投诉内容是否属实,所需施工条件是否具备(如车辆设备情况、小区道路交通情况)。根据勘查情况,由科室工作人员将投诉内容派发给施工队,由施工队根据投诉时间先后顺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对行道树进行病虫害防治(资料片)
园林工人在环海路修剪绿地(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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