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何晓波实习生宋超通讯员姜敏积)昨天下午2点左右,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黄务立交桥附近执勤时,看到一辆中华牌轿车行迹十分可疑,遂上前依法将该车拦下检查。司机李某下车后,脸色潮红,言语间满是酒气,且无法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证明李某为酒后驾驶,当即扣留了李某及其驾驶车辆。
经询问,李某从四川来烟台几年来,一直从事建筑包工行业。工作之余,他在市区某驾校已经报名驾照考试了,现在已完成了两个科目的考试,就觉得技术不错,再加上有车的朋友很多也乐意对他进行指导,所以平时有事没事就开着朋友的车和大伙一起出来“兜兜风”,过过瘾。前几天,生意伙伴欠债难还,就将一辆黑色中华轿车抵债给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座驾,李某欣喜若狂,喝啤酒后不顾朋友的劝阻就开车上了路,不想正好被执勤的交警逮了个正着。
按照规定,李某将受到罚款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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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