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并不只体现在服务举措的不断完善上,国地税在税收执法上的联合,也在不断给纳税人减负。记者了解到,烟台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出台执法“规范令”和“限制令”,通过统一执法口径和尺度,联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操作标准;互通年度稽查计划,共享涉税信息,强化联合风险应对;联合开展进户稽查,制定国地税进户稽查管理办法,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协调解决好双方在稽查协作中的重大问题等,不断加强规范化合作执法,着力打造公正和谐的良性竞争环境,给企业吃上“定心丸”。
“税务部门给我们详细讲解了处罚明细与标准,国、地税都按照这个标准来,日常经营中有不规范的地方,如何处罚自己都能算出来,公正透明。”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玉环说。
这就是烟台国地税为深化合作重磅推出的统一执法口径与尺度。不仅如此,为最大限度减轻进户执法对纳税人日常生产和经营造成的压力与负担,国地税明确规定,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涉税资料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对被检查的纳税人的账簿实行一次性调取。在入户执法要求上,对A类纳税信用企业,除专案、举报案件以及发票协查外,三年内纳税检查不得超过一次,两年内纳税评估不超过一次。“特别是去年以来,不断强化国地税合作也让我们在联合执法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在同一年度内,对任何一方已检查的纳税人,不得再进行纳税评估或税收审计等工作,反之亦然,将纳税人执法‘减负\’一步落实到位。”烟台市稽查局局长高建国说,通过加深国、地税之间执法协作与配合,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既提高了税务机关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的效率,更是减轻纳税人负担、高效服务的集中体现。
当然,执法合作并不仅仅局限于国地税之间。日前,烟台市公安局派驻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烟台市地方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成立。“联络办”的挂牌,标志着公安与税务机关之间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派驻工作机制的正式确立,开创了警税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调查取证等方面协作配合的新局面。“希望‘联络办\’在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公安、税务两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手段优势和税务部门的业务优势,及时分析涉税违法犯罪形势、规律和特点,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形成及时、精准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发票虚开案件,有效净化税收环境,为全市经济的科学率先发展保驾护航。”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YMG记者刘洁通讯员宋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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