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高少帅通讯员赵菊玲)记者日前从市安监局获悉,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市安委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王德基介绍,烟台市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达4300多家,重点分布在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滑石粉加工、木质家具制造、蓄电池制造、船舶制造、火力发电与供热、石英砂加工、皮革制鞋等行业。以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由安监部门一家负责,今后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样,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其中,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承担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医疗救治以及职业病监测、报告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据了解,从明年1月起,烟台市将加大职业病危害治理力度。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任何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在招商引资中严把职业病危害审查关,未依法进行备案、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各县市区将组织开展以防治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等尘肺病为重点的粉尘危害。同时,引导用人单位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改善作业条件。全市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加大治理力度,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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