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梁永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县(市、区)的通知》,全国27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烟台市芝罘区名列其中,示范时间自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这标志着,芝罘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验收,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获批。
2013年8月芝罘区被确定为全国99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之一。试点以来,芝罘区先行先试,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工作实施方案》、《芝罘区专利工作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财政性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机制,鼓励发明创造、专利转化实施,试点期内发明专利申请1801件,授权419件。积极开展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中集来福士、三环科技等10家企业参加贯标工作,8家已获得认证证书,争取优势企业培育资金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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