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基层信访工作,怎样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牟平区大窑街道的创新实践给出有益借鉴。
2014年以来,牟平区大窑街道创新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团制度解决信访问题,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村务“法律体检”440多次,解答法律咨询1300多人次,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320多起,审查修订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合同210多份,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全街道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
消除“信访不信法”误区
问题是推动创新的原动力。大窑街道创新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团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信访这个久治不愈的“老大难”。
近年来,大窑街道作为烟台东部新区起步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大量征地拆迁和群众工作任务,仅2014年就完成征迁近万亩。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加之恰逢农村“两委”换届,信访稳定压力空前巨大。为此,大窑街道痛定思痛,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
大窑街道“两委”班子清醒地认识到,群众热衷上访根本在于“信访不信法”,解决信访问题如同“治水”,必须疏堵结合,疏法治之路、堵上访之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大窑街道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拿出专款30多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在全街道45个村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实现为农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覆盖。为让农村法律顾问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大窑街道严把资格准入、工作标准、绩效考核“三道关”,确保农村法律顾问规范服务、高效服务。
走出“信上不信下”怪圈
近年来,牟平区在处理信访问题方面提出了“重心在下不在上、重点在人不在钱”的工作理念,引导各级干部走到群众身边化解矛盾隐患、解决信访问题。大窑街道把农村法律顾问服务作为干部下访的有力补充,取得了“1+1>2”的效果。
首先,明确“四个定位”,全方位参与农村事务管理。“四个定位”,即:争当把脉农村集体经济的“护理员”,争当约束村干部依法办事的“监督员”,争当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争当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信息员”。比如,南大窑村法律顾问曲庆玖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全程参与该村的土地收回和重新分配工作,主持土地投标,并协助村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文书,平息了持续近2年的群体访、越级访事件。
其次,创新“三种模式”,多形式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三种模式”,即:设立法律服务专场“固定坐诊”,协助各村处理日常事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开通法律服务专线“按需出诊”,村民有法律服务需求随时可以与法律顾问联系,法律顾问随呼随应,及时答复群众问题;创建“法律服务进农家”QQ 群和微信群,群众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可直接与法律顾问在线交流,通过语音、视频等功能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极大提高法律服务效率。
破解“信闹不信理”难题
大窑街道在探索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团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的积极作用,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才是硬道理。
征迁有了法律“主心骨”。大窑街道征迁全过程由法律顾问参与,现场答复群众关于征迁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保险费用等法律法规问题,越级访、群体访、闹访等同比下降43%,且没有形成一起信访积案,实现了依法征迁、和谐征迁。
发展有了法律“指南针”。大窑街道通过组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智囊团”,(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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