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网络文化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37060000376号)根据烟编〔2014〕4号文件有关要求,经举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同意,拟向烟台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债务人自2015年10月30日起90天内向拟注销单位申报债权债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洪青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2022室联系电话:0535-6789228
烟台市网络文化办公室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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