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王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对5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285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6月4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又讯(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王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对2015年6月份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复核的家庭进行了复核,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认定215户复核对象仍具有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6年6月4日起在工作日期间,由主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原《住房保障资格证》,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住房保障资格证》,原《住房保障资格证》作废。
新闻推荐
语文是明天高考的第一门考试科目,高考作文的题目仍是考前预测的关注点,今年高考作文考什么,方向指向在哪儿?昨日,记者采访到了烟台一中毕业班语文老师隋红莺,任务驱...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