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烟台市贯彻实施情况。
据了解,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举报适用范围和奖励标准,而市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YMG记者张韬通讯员凌晓鹏张洁
去年烟台市破获毒品案800余起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2015年烟台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缴获毒品40余公斤,查获吸毒人员4000余人(次),有力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百城禁毒会战成绩突出集体。
与禁毒严打战果屡创新高相呼应的是烟台市全民禁毒氛围日趋浓厚。以全面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为导向,以“冰毒”等合成毒品危害和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场所、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全市共创建培育了18所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成5个禁毒教育基地。全市181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对1672名吸毒成瘾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对125名戒毒出所人员开展社区康复,公安交管部门还依法注销1400余名毒瘾未戒除人员的驾驶证,有效防范了吸毒人员毒驾等肇事肇祸现象的发生。“总的看,烟台毒情总体可控,没有形成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综合影响,烟台市禁毒斗争形势日趋严峻,今后日子里禁毒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据了解,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建立并规范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根据《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予以了转发,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举报人是指以各种形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不包含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五百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随意泄露举报人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
至于办法中市民关心的奖金领取时间、领取方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人身权益保障等问题,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也给出了相应解答。据了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接到举报的同时要填表登记,注明举报人、举报内容详细情况,待案件查证属实或破案后,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报禁毒主管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审核,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
举报人在接到办案单位奖励通知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领取奖金。如果本人不便或有困难的,须写出委托书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代领。
而且,在整个举报奖励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等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新闻推荐
晨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常征)记者从烟台机场了解到,烟台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乘坐华夏航空G52712次航班烟台—重庆单程可享受3...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