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凌晨,丛某学因修炼“***”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同修”亲姐姐杀死在家中。2013年1月4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丛某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丛某学,1955年生,小学文化,牟平区人。2012年2月,丛某学受其姐姐(“***”痴迷者)的影响,开始习练“***”。此后,姐弟二人“同修”“***”,经常一起交流“法轮世界”之事,丛某学荒谬的认为死亡后可以到“极乐世界”去享福。每天练功都达到六、七个小时,十分执著。一段时间,他更是经常产生幻觉,一会儿说“开天眼”了,一会儿又说看到家里到处是“虫子”,身上有“蛇”。同年5月7日,丛某学又感觉有“蛇”缠绕在脖子上,就用剪刀剪脖子驱“蛇”。因为剪刀戳伤了脖子,其姐姐就将他领到自己家中休养。5月9日凌晨4时许,丛某学醒后,脑子里全是“***”极乐世界的情景,就想跟其姐姐一起去极乐世界。于是他一手揪住还在熟睡的姐姐的头发,不断地将其头往炕沿上撞,一手拿着菜刀往其脖子上猛砍,致使其姐姐丛某莲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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