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17日上午10时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化工路与幸福南路交叉路口检查过往车辆,这时,一辆白色轿车进入民警的视野,只见车辆并未悬挂号牌。
民警拦停车辆检查,司机只拿出了一本驾驶证显示姓王。王某称,他家是海阳的,当天专程来烟台买车,在市区某汽车销售4S店,他看中了一辆白色某品牌轿车,当场买下。由于一个朋友在附近开了一家汽车装潢店,他就打算开着新车去贴膜、做一下内部装饰。王某强调,他开车临出门前,曾经问过4S店销售人员,担心没挂号牌上路会被交警查处,并希望能办理个临时号牌先挂上,可4S店销售人员称交警绝对不会查处新车的。听人这么一说,他就放心地开着车出来了,没想到没跑多远就被交警拦了下来。面对处罚,王某非常懊恼,决心立即到4S店找销售人员讨说法。
交警部门表示,不管是什么车,如果没有悬挂号牌,就属于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未悬挂号牌被处以200元罚款,记扣12分的处罚,他的新车也将被暂扣。
民警强调,交管部门并未授予汽车销售4S店的新车或试驾车可以不悬挂号牌或张贴临时号牌的特殊权利,希望买车的市民或4S店工作人员都要引以为戒。YMG记者王轶通讯员国梁昭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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