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日起对2015年8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56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5年8月26日—9月1日(7天),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js.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公示期满后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王肆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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