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下午2时45分,正在港城西大街与通世南路交叉路口执勤的烟台交警三大队交警发现,一辆黑色的踏板摩托车正在等候信号灯放行,驾驶员脸色潮红,有酒驾嫌疑。
经检查,冯某告诉交警,由于天热,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因为要到通世南路上的一处住户家里搞装修,就大着胆子驾驶摩托车上路了。经酒精测试,冯某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驾。
经询问,司机冯某,今年35岁,河北省邯郸人,来烟台从事房屋装修工作。执勤交警检查发现冯某完全是“三无”司机,无驾驶证、无牌摩托车、无安全头盔,当交警将司机冯某带回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身份落实时,又发现冯某此前在2013年12月就曾经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处理过一次,当时冯某被依法执行拘役3个月。加上这一次,冯某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冯某因为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仅罚款就需要1450元,还要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理。YMG记者王轶通讯员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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