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邹春霞)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现对7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27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截至到8月4日。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5年8月5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zjj.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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