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慕溯通讯员常洪波)不能规律的工作和起居,熬夜熬血连轴转;面对犯罪嫌疑人形形色色的狡辩、抵赖,仍要说服教育、斗智斗勇;证人采取各种方式不配合作证,就要采取对策;面对说情风,又要顶住压力和干扰。他选择了这个岗位就没有回头的余地,是责任,是压力,更是担当,唯有坚守和执着,用心工作,永往直前。他就是烟台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高海强。
自参加工作以来,高海强始终在办案一线工作,深知作好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尤其是反贪工作,查办对象均为领导干部,要突破其心理,必须具备更高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政策水平,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能力。勤学善思,深钻苦研,十二年的积累,他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理论实现了大幅提升,三年公诉九年反贪的业务锤炼和洗礼,使他积淀了丰富的法律综合知识和实战阅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办案中,高海强坚持讲实话、动真情、办实事,用真诚和坦诚取信于嫌疑人。2012年下半年,他在主办省院交办的原烟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庄某(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过程中,庄某在任期间下属支行行长因经济犯罪给该银行造成数亿元的重大损失,畏罪心理重,加之行贿人多为与庄某有过多年密切交往的老朋友,不会轻易出卖他等等,在这些复杂因素的影响下,庄某一直不能实事求是地交代问题,多是狡辩,认罪态度差。为打消庄某的畏罪心理,他在审讯过程中,一方面坚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义正言辞地驳斥他无理的狡辩,回归事实的本源和真相,敦促其认罪伏法;一方面,从生活上予以关怀,从情感上予以疏导,打消侥幸心理,克服自卑心理,走出畏罪的心理误区;另一方面,在法律幅度和刑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承诺做到的坚决兑现。经过长期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庄某彻底甩下思想包袱,完全彻底的交代了多笔重大受贿犯罪事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信念,理想和信念就象一盏指引人生航程不断前行而又永不熄灭的“长明灯”,灯不灭,路不止。志酬反贪、矢志不渝,高海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职业反贪理念,用法律武器惩恶扬善、救赎违法者的灵魂,彰显了反贪办案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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