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举报一个驾校场地,场地里学员练的车好几辆都不是教练车,还有的车连牌照都没有。”为进一步贯彻全市强化学时制培训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有效落实国、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教考大纲》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自5月11日起,组织市运管及交通监察机构开展驾培行业强化学时制培训专项治理活动。在活动中,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计时管理系统、违规使用“跑马”计时设备、不在规定场地培训等违法经营行为作为执法重点进行整治。昨日中午,市交通局运管处就接到市民举报,称高新区一驾校场地的教练车不规范,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立刻前往。
YMG记者安益摄影报道
四辆“教练车”三辆是“黑车”
昨日下午3点16分,记者与市运管处执法人员找到了市民所举报的位于高新区结子沟村的驾校练习场地,近十名学员正在等待练车。不过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该练习场地根本没有经过审批,也就是所谓的“黑场地”。待执法人员再定晴一看,发现场地内虽有四辆“教练车”,不过只有一位教练员,更意外的是,这四辆车所谓的教练车其实只有一辆是教练车,其余三辆都是“黑车”。“经过我们检查发现,这一辆教练车属于烟台高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该驾校的练习场地应该在高新区创业路17号,而不是这里,并且我们发现教练车里居然没有相关计时设备,这样对学员就没有办法计时学车。”执法人员说,根据规定,科目二的练习时间应该为864分钟,而没有计时设备,大部分教练让学员练习200分钟左右就让学员去考试,根本保证不了考试质量。“此外,另外三辆车根本不是教练车,两辆是地方蓝色牌照,一辆连车牌都没有,行驶证等相关证件都没有。”
四辆“教练车”全部被查扣
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将四辆“教练车”全部查扣,并且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据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的、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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