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晨报A05版刊发《10多名建筑农民工要不回工钱开发商称工程延期扣了违约金,福山建管处介入调查》,报道了莱阳籍农民工10多人,在福山区佳安花园小区工地打工,眼看春节就要到了,可是他们这些民工总共20万多元的工钱却要不回来了。
报道刊发后,引起福山建筑业管理处高度重视,经过YMG记者参与反复协调,2月2日,这些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YMG记者纪殿国摄影报道
事发:10多人工地干活拿不到工钱
1月28日,10多名莱阳籍农民工向晨报求助,希望帮助他们讨要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工资。
追根溯源,记者联系到这帮农民工的工头孙先生。孙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3月份,我们与烟台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施工内容包括4号楼的砌体、外墙装饰等,其中砌体工程工期要求为2015年3月15日开始至2015年4月30日结束,外墙装饰工期为2015年5月1日开始至2015年6月15日结束,工期均为45天。”
记者了解到,协议书中还具体约定了工程量、单价、质量标准等内容,也约定了违约条款。然而,工程并非一番风顺,由于多种原因,砌体工程和外墙装饰工程延期完成,这也导致了双方纠纷的发生,10多位农民工迟迟没有完全拿到工资。“我们的工程款一共在31万左右,现在已经支付了14万,还差17万,另外还有2014年工程的欠款6.8万元,开发商共欠我们这些农民工23.8万元。”孙先生说。
原因:延误工期,民工还倒欠开发商钱
欠薪的原因是什么?
记者采访了烟台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他们的统计,砌体和外墙装饰工程共延期131天,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需要赔偿3000元损失,这一项算下来的违约金就是39万多元,这样算下来,工人还要赔偿开发商钱。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也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协议,因为工程延期也导致没有及时将房子交付使用,他们的损失超过了40万元,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分歧:延迟工期违约认定“各自有理”
针对开发商的说法,孙先生和10多位农民工无法接受。孙先生说,延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一是开发商供料不及时,经常会耽误很长时间,二是塔吊耽误时间,现场两栋楼同时施工,但是只有一个塔吊,不能及时吊运材料,三是提供灰料的的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存在工人等物料的情况,另外还有面砖因颜色不一需要调换耽误的时间等等。
孙先生说,还有下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了工程延期,这些都不应该考虑在内。“在干活的过程中,开发商从没有跟我们提及要罚款的问题,到了工程干完了年底要结工资的时候,跟我们说违约了,工资发不了,我们无法接受。”一位农民工介绍说。
结果:经3天协调,农民工拿到工钱
晨报报道刊发后,福山区建筑业管理处以及福山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连续3天,福山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亲自解决处理此事。
经过反复协调,2月2日,开发商烟台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出代表来福山区建管处办公室,在建管处工作人员和YMG记者见证下,把工钱挨个发到每个农民工手中。记者看到,农民工们数着自己的工钱,脸上流露出久违的笑容。
“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拿到工钱,置办年货,一家老小快乐过大年!”农民工姜先生高兴地说:“感谢晨报对我们农民工的关注,感谢福山区建管处对我们的积极帮助,希望通过晨报向关心我们农民工群体的各界爱心人士拜个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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