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中秋节来临前夕,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剑指老赖·梦圆中秋”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采取分片执行、集中执行等形式,根据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员特点,采取突击执行行动。45名执行人员,兵分9路,共查找40件申请人反应强烈、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恶意逃债的涉民生案件。当天14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结案14件,达成和解协议10件,司法拘留2人,结案标的114万元。
YMG记者张韬通讯员任泽英刘国军摄影报道
抱孩子规避执行的老赖又想故伎重演
2014年6月,芝罘区法院依法判决烟台某公司支付重庆籍木工张某工程款4.6万元。2014年中秋节前夕,芝罘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于小妮带领执行人员将抱着2岁孩子的烟台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带到法院。
考虑到孩子还小,在法院的斡旋下,李某与张某达成了还款和解协议。但事后李某一直没按协议履行还款,并且搬了家躲避执行。清晨5点40分,执行局副局长于小妮带领2名执行人员来到了某小区李某家。
门打开,出来一中年男子。见到执行人员,中年男子马上想关门,执行人员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门。
于小妮副局长迅速亮出了工作证。中年男子无奈把执行人员让进屋。李某磨叽了半天才出来,执行人员督促李某到法院协商解决案件,李某又提出孩子没离开过自己,要带3岁多的孩子一起到法院,执行人员果断上前,将李某带上警车。
因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将李某司法拘留。
面对执行人员竟抬脚踢打申请人
1997年,王某雇佣张某运输货物,除了预付的1000元费用外,还剩余6000元运费迟迟不予给付。1999年,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2013年,王某给付了6000元运输费用,利息17000多元迟迟没有给付。
凌晨5时许,在华侨新村附近一高档小区内,芝罘区法院执行二庭的执行人员摁响了王某家的门铃,但迟迟没有人开门。执行人员通过其他渠道拿到该楼栋防盗门的密码,进入楼栋来到王某家门口。
自称保姆的一女士称王某到外地了,而就在执行人员向保姆询问时,王某出现在客厅里。看到申请人张某,王某飞起一脚踹向张某,并用威胁的口气谩骂。执行人员两边做安抚工作,最终,申请人同意减免将近7000的费用,王某也痛快地拿出了11000元,案件顺利解决。
不应诉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权利
2003年,吴某租赁给某公司保管员孙某架子管等建筑材料。2007年,芝罘区法院缺席判决孙某偿付给吴某租金138484.8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称自己是职务行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清晨6点10分,于小妮带领执行人员敲开了孙某的家门,孙某坚称是公司租赁的架子管,与自己无关,并声称愿意带领执行人员去找老板。为了查明事情真相,于小妮决定跟随孙某到某小区找老板。刚下警车,孙某一眼认出了正在外面遛狗的老板高某。于小妮就在警车旁对高某调查,高某称自己曾是孙某的领导,但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和孙某都辞职离开了公司。高某称,当时公司确实是租赁吴某的架子管,但整个事情是孙某一手经办的。
法院调查了解到,高某曾经挂靠在某公司名下从事建筑工程承包,曾租赁吴某架子管,让孙某开租赁单据。吴某起诉后,某公司证明吴某租赁的架子管是孙某与高某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孙某称当时接到法院传票,高某告诉说是公司的事,与孙某无关,故没有去应诉。于小妮副局长告诉孙某,不去应诉,就是放弃自己权利,只能承担法律义务。在执行人员劝说下,孙某让家人送来了2万元,自己回去继续协商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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