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将推行选课走班
烟台市提出,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办幼儿园数及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总数的65%以上,普惠幼儿园数及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总数的90%以上。推进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处6个班以上规模的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在财政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发展优质特色的高中教育。继续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逐步建立高中和大学、研究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协调大学、研究机构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为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开辟学习发展新途径。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烟台市将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实施“五四”学制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工程,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区域课程教材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深化“互联网+”背景下的“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建设内涵。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各项文体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质。大力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与推广,重点建设好168所市级足球特色学校。
推进综合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开展中小学生教育质量评价实验与研究。建立适应创新人才成长的多元评价机制,将学生综合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依据,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继续遏制考试过多、过滥问题,严禁按学生的考试成绩公开排队甚至张榜公布。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录取方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
消除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在保障措施方面,烟台市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的比例,今后一个时期要有明显提高。制定与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与增长机制。完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费保障措施,提高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扩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加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和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支持力度。拓宽职业教育筹资渠道,确保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比例。
继续提升办学条件。到2018年底,区域内所有中小学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县域办学条件均衡,到2020年全面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安保器械和技防设施。加快图书馆(室)建设工程,按照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需要,为所有中小学配备足够的图书资料。市中心与六区互连带宽升级至10G,适时扩充与其他县市互连带宽。加快无线教育城域网建设,实现教育城域网内无线网络全覆盖。中小学基本达到数字校园建设标准。每所学校都建有一定数量的创新教育实验室,开展适合学校特点的创新实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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