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高翔)近日,莱山区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以案释法,是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以案释法,包括了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向案件当事人以案释法和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意见》明确了以案释法的主要措施: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制度、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典型案例报送备案制度、典型案例宣讲制度和以案释法总结报告制度。《意见》要求,以案释法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关键环节等因素,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以案释法宣传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和工作规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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