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9点,阳光打在17楼的阳台上,刺梅、碧玉透出耀眼的绿。王迪胜老两口忙活了一早,给一家人做好饭,送孙女上学,此时是他们最为休闲的时刻了。
已经70岁的王迪胜,说起这些年住房条件的变化,他竖起了大拇指,感谢好的住房政策,儿子一家终于有了稳定的住所。
2014年4月1日起,烟台在全省率先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即,将原有的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者并轨,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实行市场化租金,同时按保障对象困难程度不同,分档发放租赁补贴。获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可以租赁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也可以到市场上租房,先按市场价交租金,再领补贴。
老人的儿子王洪卫,首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并于当年申请到了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有关政策,王洪卫一家三口可享受50平方米的住房保障,每人每月可领取每平方米7元的租房补贴,共计350元。除去每月860元的房租,他家每月只需掏520元就住上了79平方米的楼房。在市场上,这样面积的住房,每月房租没有低于1000元的。“咱烟台新推的这个‘三房合一\’新政策真好,充分考了社会各个阶层百姓的住房需求,以租房补贴来统一保障,不租不补,困难大的多补点,困难小的少补点,这样很公平。”王迪胜笑着说。
随同我们一起采访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的住房保障办法,烟台市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分为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分别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80%、50%和30%标准确定租赁补贴额度。这四档租金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元、11元、7元、4元。保障面积,按照自有住房面积与以下标准的面积差来计算。家庭成员1人的30平方米,2人的40平方米,3人及以上50平方米。“小区的物业费不高,生活还挺方便的。”王迪胜老人告诉记者。锦绣好家小区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5毛钱,电梯费每月3毛钱。小区里麦千车超市入住,周边有45路、58路、19路等公交直通中心区,出行购物都很便捷。锦绣好家是烟台市首批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之一,目前小区各项配套已完全成熟,房源配租基本完毕。
眼下,在烟台市中心区,像王迪胜一家一样,受益于“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的家庭还有很多。截至目前,烟台市中心区共有11680户家庭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在保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1273户,共发放租赁补贴金额9946万元;累计为1900余户家庭配租了保障性住房。
百姓的获得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最好标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烟台市探索推行的“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做法编发在《改革情况交流》,介绍烟台市住房保障新模式,向全国推广烟台做法。YMG记者侯召溪通讯员付德宽张璐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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