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在烟台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人事事项;(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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