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百惠通讯员王晓楠)6月20日上午10时,福山公安分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将车停放在小区门口,车内财物被盗,造成经济损失达8000元。接到报警后,合成作战中心立即开展研判侦查工作并发现,该男子车内物品于17日凌晨2时许被盗。被盗3天后车主才发现报警。民警连续奋战30多个小时后,于6月21日20时在福山某小区一居民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居住的房间内查获所盗财物。
经审讯,该男子刘某是芝罘区人,有多次盗窃车内财物前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记者从市气象台获悉,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弱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25日傍晚开始到26日白天,烟台市自西向...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