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李泉江整理烟台森林覆盖率居山东省首位,市区“蓝天白云”年均达到360天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是鲜活之城,拥有天然氧吧之美誉,自古为养生长寿之福地,如今是百业兴旺之海岸。新鲜的空气是烟台标志性的符号之一,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已然成为百姓人人称道的城市福利,成就了中国最佳避暑旅游城市、中国最佳休闲城市的生态画本。
2017年,市区“蓝天白云”天数达到360天空气质量优良比例达到80%
影响空气质量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3年同比大幅改善并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其中,PM2.5(细颗粒物)浓度35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改善32.7%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6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改善17.9%二氧化硫浓度15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改善51.6%二氧化氮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改善18.9%
碧海蓝天,是烟台的一张靓丽名片。对于保护、巩固和发展好烟台的碧海蓝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殷切关注,全市上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加大奖惩激励力度,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系数由5万元,提升至25万元,对PM2.5和PM10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生态该补偿专项资金8900余万元。
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管委)签订《环境保护重点事项推进责任书》,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具体目标任务,配套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环境保护重点事项督查调度和考核问责暂行办法》,每月以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并在媒体上公布,先后对8个/次空气质量出现阶段性恶化的县市区进行了环保约谈、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
全市依法对4066家
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处罚金额2.427亿余元其中实施行政拘留案件90件侦办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0件全市环保、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累计召开了25次
联席会议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对生态环保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启动问责19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
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累计组织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集体学习“一法一条例”13次,开展学习研讨130余场次,向公众和企业发放“一法一条例”学习手册5万余份,环境法治和依法治气观念深入人心。实施全方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定了全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了66个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
按照省环保厅统一要求,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发布了1931家黄标企业、173家红标企业的环境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传统媒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畅通与群众互动交流渠道,烟台环境政务微博的27万粉丝成为烟台环境保护的支持者、参与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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