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庞磊通讯员莫言)昨日,市质监局发布消息,自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下简称CCC认证),全市质监部门不再受理这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根据新规,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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