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钟嘉琳通讯员滕琳)昨日记者获悉,《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在全区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记者了解到,《办法》从项目立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厘清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细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和概算审批、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着眼于促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全面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从而进一步规范芝罘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综合效益。
根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将着眼于有益芝罘区长远发展,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属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需报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决策,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项目要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年度中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新的项目,或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概算的,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议定,按程序报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于丽李绍平)记者昨日获悉,近期通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的两份专利登记簿副本已送达请...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