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近日,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我区山东威尔数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烟台市协同教育技术研究院”和烟台现代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的“烟台现代果业科学研究院”位列《2018年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截至目前,全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7家。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引进和培植科技创新资源,促进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发展,将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管理,烟台市出台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重点新型研发机构评定暂行办法》。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烟台市注册,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建设模式多样,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产学研紧密合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以下特征:投资主体多元、组建模式多样、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产学研紧密结合;专注于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养、创新创业和产业孵化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条件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注册地及其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在烟台市;有明确的机构发展规划、科技创新方向和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目标;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科研经费专账管理;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在职专业研发人员5人以上。
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申请重点新型研发机构的评定: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布局,明确的技术领域研究方向;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等方面特色鲜明;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能力和经验。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当年收入总额的10%,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备良好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今后,我区将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以推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为核心,坚持量质并举,更重质量,加快建设更多更好的新型研发机构,扶持优质机构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推动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烟台市“典范之区”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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