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尹琳通讯员常洪波孙佳)13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烟台市检察院机构改革情况。此次改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其中设置业务机构8个、综合业务机构3个、综合机构6个。据介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17个,设置业务机构8个、综合业务机构3个、综合机构6个。具体部门设置上,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8个业务机构外,还包括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检察业务保障部(挂法警支队牌子)、检察事务保障部、政治部(人事处、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专人专职负责。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烟台市检察院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全部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改革,在烟台市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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