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17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一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1批2021年4月8日至4月9日)之后,烟台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目前,第一批交办29件案件(含督察组重点交办4件),受理28件(1件不在烟台辖区),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14件,责令整改12家单位,立案处罚6家,罚款金额111万元。(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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