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鹏飞 摄影报道)按照“早防范、早准备、早行动”的方针,近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粽子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粽子产品的监管,杜绝来历不明、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散装食品、“返青粽子”以及销售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粽”。
对粽子生产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原料采购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共检查生产企业2家,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超市、市场等粽子销售单位,主要严查进货渠道、是否有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粽子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出2批次未明确标注品名、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散装粽子和现场加工粽子,责令暂停销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市场销售的常温粽子和速冻粽子是预包装食品,在选购时要注意:一看包装是否完好,不要购买包装袋破损、漏气或涨袋的;二查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若标签标示信息不全,则不要购买;保存时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
此外,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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