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孟杰)近年来,我区着眼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提高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自城乡养老全覆盖以来,我区不断探索新机制、新途径,从增设缴费档次、增加政府补贴、提高基础养老金等方面入手,有序推动城乡居民养老政策的发展。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最初的55元/人/月提高到189元/人/月,补贴标准提高243.64%,年均受益居民为13万多人次。
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获政府资助。为切实解决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缴费困难的问题,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率,区财政局多年来积极筹措资金,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市低保、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当年缴费期内在册的城市低保、城镇“三无”人员和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资助的标准160元/人/年,其中100元为财政代缴居民养老金,60元为财政补贴资金。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55岁可领取养老金。为进一步提高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加大残疾人的保障力度,我区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启动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年满55周岁、持有区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可提前至55周岁。此项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重度残疾人“养老难”的问题,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徐睿通讯员郝旭光)8月25日,我区5家企业被工信部公示获评国家支持的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这是我...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