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王真真 高明 摄影报道)9月8日,家住福山区永乐公寓的37岁的范妮女士去世,按照她生前的遗愿,区红十字会协调山东省眼科医院在家人的见证下,顺利实现了角膜捐献。这也是福山区第9例角膜捐献者。
“我是爷爷捡回来的,爷爷的恩德我无以回报。我决定捐献我的遗体和角膜,将这种博爱精神传承下去……”早在2019年7月15日,范妮在爷爷范同学的陪同下早早的来到了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讲述了她的故事,并签订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
1984年的冬天,范同学从雪窝里抱起了范妮,从此以后,范同学像对待亲生闺女般照顾着范妮。多年来,范妮和爷爷的故事传遍了大街小巷,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爷爷2017年被评为“山东好人”、第六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范妮曾突患肝硬化,爷爷也是倾其所有为她治病,可惜肝硬化已经到了晚期,她的生命随时面临着危险。为回馈社会,传播正能量,范妮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和角膜,愿去世后能够用自己的眼角膜给他人以光明。
近年来,通过红十字会和广大志愿者的大力宣传。社会广大市民对遗体、器官捐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现场登记、网上登记等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捐献意愿。
捐献遗体器官,是一项传递生命的大爱善举。一个人去世了,但是他的角膜或者器官却可能让其他人重获光明,重获新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这项传递生命大爱的公益事业中来。福山区红十字会也将继续发挥好职能,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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