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 摄影报道)16日,家住芝罘区中兴街1号内41号的市民曲先生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反映,他所在的单元楼有一根消防管道,从卫生间穿过1到7楼,连接每层楼室外的消防栓。从7月份开始,他家的消防管道因为锈蚀老化,开始向外漏水。由于中兴街1号位于老旧小区内,没有物业服务,为了维修事宜,曲先生先后找过东山街道办事处、芝罘区住建局、芝罘消防和烟台市自来水等部门和单位,均无人管。
楼房建于1989年
公共消防管道老化漏水
17日上午,记者来到芝罘区中兴街1号楼,该楼属于一梯多户,内41号的曲先生家是7楼。记者看到,一根铁质消防管道从曲先生家卫生间地面穿上来,贴近地面处的消防管道严重锈蚀,轻轻一碰触,就掉下一块块的铁锈,有水从锈蚀处不断漏出。
“这个楼建于1989年,消防管道锈蚀严重,从今年7月份到现在一直漏水,随时可能爆管。”曲先生说:“我原本定于8月份装修房子,因为消防管道漏水的问题没解决,至今也不能装修。”
曲先生找的维修工人告诉他,消防管道内壁锈蚀严重,整个管道已经承受不住维修的力度。
公共消防管道漏水无人管
个人维修怕担责
芝罘区中兴街1号楼位于老旧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服务。为尽快维修消防管道,维护自己和全楼居民的安全,曲先生想到了求助职能部门。
“我8月份先后找过东山办事处、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办事处说管不了,让我去找消防,消防说也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自来水,自来水公司也不管。”曲先生告诉记者:“后来,办事处的市容管理科室工作人员说把问题转到城管,城管也没给我回复。”进入9月,曲先生的妻子又找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我先去东山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让去芝罘区住建局,芝罘区住建局让我去找消防,消防告诉不归他们管。又转了一圈,还是没有进展。” 曲先生的妻子一脸无奈。
事关消防安全谁来管?
居委会同意协调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中兴街1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自来水公司是否可以参与消防管道维修呢?
17日上午,记者致电烟台市自来水公司客服热线反映此事。工作人员在请示后回复记者:消防管道属于楼上居民公用的,需要居民自行维修。
记者表示消防管道维修专业性强,居民自行维修有难度,自来水公司客服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个“生活服务平台”的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客服人员说。
17日上午,记者陪同曲先生来到芝罘区东山街道民生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居委会对这样的事情也是无能为力,建议曲先生继续向有关部门求助。这个表态,将会使问题再一次回到“原点”。在记者建议下,居委会工作人员同意帮助协调维修事宜,并留下了曲先生的电话。
芝罘区中兴街1号锈蚀的消防管道何时能得到彻底维修?“烟台民意通”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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